不作死就不会死。晁错的结局印证那句话--------作的欢死的快。
云啸手里拿着田?的信,现在有点身份的人都已经秉弃了绢布那样昂贵笨重的东西。轻薄便宜,便于携带的纸张成为了新的文字载体。
昨日晁错已经身穿朝服被腰斩于市。有时候,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想着过年的时候晁错还在刘启的身边耀武扬威,如今已经被砍成了两截准备入土。人生际遇无常,不外于斯。
信里面还告诉了云啸另外一个消息,云啸要出征了。
刘启颁布的募兵令已经发布,云啸要带着一百名部曲作为窦婴的部属,参加这次规模浩大的战争。
庄户们云啸还不想招募,这些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农民根本不适合在战场上厮杀。战争是人类最高的智慧、体力、意志的较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战争其实是个技术活儿。
作为一个军事爱好者,云啸知道盲目的让这些庄稼汉上战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卫婶一遍又一遍的收拾云啸的行礼。
“侯爷一向怕冷,手炉一定带着。**放在那个袋子里,哎呀香肠放在这里会油了衣服……”
卫氏姐弟被卫婶指挥的团团转,看见坐在地上抱着小白的云啸,卫婶便会转过身来抹一把眼泪,接着继续准备云啸的行礼。
卫绾送来了一副铁甲,卫婶不停的用麻布擦拭。各色丝线结成的束甲丝绦放在边上,卫青和卫丫正将一件件衣物塞进行李。
“不用那么麻烦,最多也就三四个月就回来了。几十万人打仗,需要许多的粮秣,朝廷没有那么多,吴王也没有那么多。
再说匈奴人陈兵边境,双方谁都不想打的不可开交然后让别人钻了空子。”云啸一边挠小白的下巴,一边道。
小白眯着眼睛,一副享受的样子,嘴里还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
“穷家富路,还是多准备一些的好。”
院子里传来了打斗声与吵闹声。
云啸拍了小白一巴掌,站起身来向院子里走去。
“凭什么不让我去,我做侯爷的护卫时你们还在长安胡混。没有我的引荐,你们都进不了侯府,哎呦……”
一脸哀怨的苍澜被苍熊按在地上。苍虎拿着一根扁担一下一下的敲着苍澜的屁股。
“小子,没大没小的。我们是你叔,就不带你去,就揍你了怎么的。有本事你去告诉你爹,俺揍你了”
“你不讲理。侯爷,侯爷救命啊!”
苍澜看见走出来的云啸像是看见了救星一样,无奈两条胳膊被苍熊死死的按住动不了分毫。
“这是怎么了?”
“回侯爷,海棠下个月就要生了。这小子又愣,我们兄弟怕他有闪失。便令他在家里看家。谁料想这小子也是个驴脾气,非要跟着走。您说……”
“苍澜,家里也要有人看家。这次你就别去了,战场也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云啸指了一下站在院门口一脸担心之色的海棠“你媳妇挺着一个大肚子,女人生孩子如走一遭鬼门关。你这做丈夫的不在哪儿成,你留下来看家,帮老余把家里的事情打理好。匈奴人走了,庄子里来的许多的雇工。家里的篱笆你要给我扎严实了”
“侯爷”苍澜还欲争辩。
“好了,我是家主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云啸没有再给苍澜机会,转身便走了回去。
一碟火腿,一壶老酒。云啸与小白你一片我一片的吃着,小白不时还要舔一口云啸碗里的蒸酒。没办法,刘小猪造的孽。自打上次小白喝多了之后便有了酒虫,看云啸喝酒自己也要来两盅。
“我也要去。”
一个有如黄莺一般的声音在云啸的身后响起,也只有她可以不惊动小白无声无息的靠近云啸。如果是幻天来了,早就和小白打翻了天。
“我这次是守城,根本也捞不着仗打,你去了也没有用。再者海棠就要生了,你不在家里陪着你师妹,跟我们一群老爷们去黄河边上钻沙,这合适么。”
“师尊他老人家会亲自来照顾师妹,我不管,我就要去,我还没见过打仗是怎么样呢。”
云啸据理力争,紫枫据理反驳。辩论的结果是云啸完败,以后再也不和女人辩论,云啸狠狠的咬了一大口火腿。
对于这样的行为,小白十分不满。张开血盆大口,咔吧一声便将骨头咬断,叼着肉骨头转身三窜两蹦便跳上了屋脊。空留着拿着半根光杆骨头的云啸在那里打摆子。
六十九名骑兵,加上三十名墨门弟子。这便是云啸的全部力量,幻天在知道云啸出征的那一天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据武派弟子的说法是打探军情去了。
云啸领到的军令是镇守洛阳不远处的一个叫做邺城的小县城,那里有供给周亚夫大军的军械仓库。可能是窦婴也考虑到,让这样一个养马的少年出去打仗实在是不靠谱,还是让他看仓库来得实在。
真不明白,就这么一个闲的要死的差事要什么刺探军情。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
云啸准备好了各种情绪,五官上面的肌肉也调整到了最佳的状态,就等着听见哭号震天的场面,然后煽情的说一些豪言壮语,将场面热络到极致。
场景很让云啸失望,庄户们载歌载舞,恭送着云啸出征。一些大姑娘小媳妇甚至还扭起了类似东北大秧歌的舞蹈,看的匈奴汉子们热血沸腾。让云啸郁闷不已,好像庄户们巴不得自己这个庄主赶紧上战场挂掉一样。
匈奴汉子的家眷反应更加的热烈,云啸已经听得懂几句匈奴话。只见一个匈奴少女不停的亲吻着一个壮汉的额头,嘴里反复叨念着
“多抢点东西,多抢点东西。”
他奶奶的,老子是带你们去平叛,不是去抢劫。
无奈的云啸郁闷不已,匈奴人已经习惯了战争,对于生活在草原上的他们来说,战争是广大牧民一项喜闻乐见的业余活动。之所以会赢得广大匈奴人民的一致喜爱,就是因为打仗的时候可以随意抢劫。
你做了什么没人管你,但是如果你不抢回点真东西来。是会遭到部落人的一致嘲笑,以后的日子会过的生不如死,听说连老婆都不好找。所以匈奴汉子们对出征的积极性很高,人人的脸上均带有渴望与贪婪。
云啸有些后悔带这帮家伙出来,如果这帮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找个庄子抢一把,那热闹可就大了。
赶忙让苍虎喊来了巴图,再三的叮嘱,这他娘的是去平叛的,不是去抢劫。
“侯爷,你放心哪个兔崽子敢抢东西。我挑了他的手脚筋,扔在院子里喂狗。”
巴图将胸脯拍的跟金刚似的,说出来的话却让云啸更加的伤脑筋。野蛮的基因已经凝聚在了骨子里,只有到过草原的云啸知道,他真的会拿人喂狗不是说说而已。
离开庄子好久还能听见庄户们的锣鼓声,还有小白哀怨的吼叫声。
小白舔了舔嘴唇,它很想和云啸一起走,因为它感觉这次云啸会离开好久。不过云啸不答应,而习惯了自己领地的小白也不敢一个人出去。只能爬上庄口最粗大的树上,无助的嚎叫。
大汉的腹地出现了一股匈奴骑兵,这个消息引起了极大的恐慌,这个消息比七王叛乱还能撩拨长安人的神经。云啸到长安领取过关凭证以及印信的时候,长安的城门都关了。直到云啸拿出了象征自己身份的令牌,这才开关放行。
一百人,二百四十匹马。三十辆大车这就是云啸的全部家当,邺城的守卫看见侯爷的车队时还以为是游玩路过的富商。
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阔绰的军队,一水的匈奴健马不说,出门打仗还带着两百多只肥羊。大车里面都是冻的邦邦硬的猪肉,一个人有两匹马一匹披着铠甲,一匹只有马鞍,他们的马鞍也不一样,都垂着两个怪怪的铁圈,人的脚可以蹬在里面。
也不知道这些马脚上有什么。走起路来嘎达嘎达的。踏上青石板有时候还会冒火星子,守卫看的眼睛都直了。
一个面貌凶恶的大汉走了过来,一把便将城门的守卫拎了起来。
“告诉你家守备,云侯奉窦大将军军令,前来邺城驻防。让你家守备出来迎接。”
“诺”
守卫一溜烟的跑了,怪不得这么大的排场,原来是一位侯爷。
城门的守卫像是一只受惊了的兔子,一路叫喊着钻进了守备将军府。
说是将军府,其实是一个只统帅一百军卒与四百民夫的百夫长而已。听见驻防的侯爷来了,赶忙骑上了自己的马,一路飞奔着前来迎接。早听说这是一位陛下极其喜爱的贵人,可不是自己这个小小的百夫长得罪的起的。
百夫长走到城门口便傻掉了,自己的坐骑跟人家的马一比就像是驴子。数十名体壮如牛一般的大汉骑乘在马上,精光闪烁的马凯差一点晃瞎了他的眼睛。
这支队伍给人的第一感觉便是,土豪真正的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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