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

现在冯易自己找到了……姜丽云询问起来。

听冯易说了他找的老师是赵海之后,姜丽云道:“总来我们这里买煎饺的那个?他挺不错的。”

上辈子赵海在九曲镇结婚生子了,就一直在镇上当老师。

他教数学教得挺好的,是当时初中最好的数学老师。

有他教冯易的话,她就放心了。

“就是他,丽云姐记得?”

“记得,他常常来我们摊子上买煎饺吃。既然他要教你读书,那以后你们晚上吃饭的时候,可以加个菜。”姜丽云道。

“我会的。”冯易认真点头。

店里给员工的伙食还算不错,但不是特别好,他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点别的,做了之后专门给赵海吃。

姜丽云这时候道:“对了冯易,我打算以后上午收鸡,下午就不收了,你下午抽空回来,帮我把鸡肉送去食品厂冷冻,然后我们一起去煎饺店。”

以后他们每天都收鸡的话,是

没有那么多鸡给他们收的,她没必要一整天都忙这件事。

还不如只上午收鸡杀鸡,这样下午她就能做点别的事情。

冯易要读书要学习,她也有要做的事情。

姜丽云打算把自己的英语给学好,然后再研究一下自己将来要开的洋快餐店的配方。

她上辈子做炸鸡的时候,曾去网上看配方,那会儿,所谓的肯德基的配方到处都有。

她当时就曾照着配方去做。

但那时候她没有认真去记,只记得大概要用的调料,用量更是已经完全忘记,毕竟她自己做炸鸡,不需要过于精确的剂量。

她现在做的炸鸡那就更简单了,一些现在不容易买到的调味料,她压根就没放。

毕竟就算不那么正宗,油炸的鸡肉也不会难吃。

但如果要开店,口味还是要好一点,要固定不变。

此外,品种也要多一点。

这时候的肯德基卖的东西的品种挺少的,但她开的店,售卖的食品的种类可以多一些。

除了炸鸡汉堡,她还可以做比萨什么的。

姜丽云打算把自己想卖的东西,都试着做一做,做好之后,再找几个味觉比较灵敏的人帮她尝一尝。

九曲镇或者桥头村绝大多数人,以前的生活并不富裕,吃喝上面也就很粗糙。

时间长了,他们的味觉就不怎么灵敏,吃不出食物的细微的差别。

她自己就是这样的。

东西好吃不好吃,她肯定能吃出来,但给她两个不同品牌的店做的炸鸡汉堡,要她说出差别,她大概率说不出,也尝不出。

但她知道有些人是可以吃出差别的。

当然这个不着急。

冯易听姜丽云说以后每天下午都会去煎饺店,惊喜地看着姜丽云。

他跟姜丽云订婚之后,两人的相处模式并没有什么改变,相处时间还变少了……他希望自己跟姜丽云,能多些相处时间。

第一天是周三。

赵海在学校放学后,就急急忙忙赶到丽云煎饺店。

“赵老师!”冯易见到赵海,就笑着招呼起来:“饭菜已经好了,我们一起吃吧。”

煎饺店的员工早饭吃得早,午饭和晚饭相对的,也就吃得早。

一般他们四点的时候就已经吃晚饭了,等四点多学校和工厂放假,客人变多的时候,正好有力气忙碌。

不过今天冯易和姜丽云没有急着吃饭,一直在等赵海。

煎饺店今天吃的晚饭是肉末蒸蛋和炒菜苔。

先把适量肉末放在一个个的小碗里,再在每个碗里打入一个鸡蛋,放蒸笼上蒸熟,就是肉末蒸蛋了,一人一碗干净又卫生。

冯秋凤和赵兰兰已经拿走自己那份肉末蒸蛋,吃过晚饭了,现在就剩下他们三个一起吃。

姜丽云上辈子是给自己儿子请过补课老师的,价格那叫一个贵,让赵海给冯易补课只要管晚饭就行,可以说非常

实惠了,但也因为这样,她该好好招待人家,

菜苔早就冷了,姜丽云就另做了个油爆笋,又给赵海炸了点鸡柳。

赵海吃得特别高兴。

以前他天天吃冷饭,今天能吃热乎饭不说,伙食还这么好!

吃完饭,赵海就开始给冯易上课。

姜丽云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没什么兴趣,就拿着她买的收录机,去了店铺的角落里听英语。

上辈子她就学了个哑巴英语,这辈子可不能还这样。

赖博城又来煎饺店了。

他爸一个月给他三百,让他自己解决一日三餐。

那肯定是挑他喜欢的吃!他天天来煎饺店吃炸鸡。

今天语文老师检查作业的时候,发现他的语文作业没有做,留他放学后做作业,他来这边的时候就有点晚。

一进来就看到自己的数学老师在给煎饺店的员工补课,赖博城撇撇嘴,端着自己的那盘炸串到了一个角落里吃。

结果他到了角落里,竟然遇到有人在这里背英语!

赖博城:“……”他天天盼着长大,毕竟长大后可以不读书,这些人真奇怪,他们好不容易长大了,竟然还惦记着读书!

赖博城看到了姜丽云,姜丽云也看到了赖博城,眼里闪过一丝讶异。

这赖博城她是认识的。

赖博城的父母是九曲镇最早富裕起来的人之一,他们太忙了,就顾不上管儿子,结果赖博城小小年纪就到处混,好像是在没成年的时候,就有了个孩子。

当时赖博城在镇上,那可是呼朋唤友有一堆朋友。

但后来他爸妈破产了。

年少时特别嚣张,总是骑着摩托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赖博城后来跟姜利海在一个装修公司干活。

上辈子赖博城在镇上吃喝的时候,姜丽云离了婚,穷困潦倒。

她每天早上四点就开始摆摊,这时候赖少爷玩了一晚上正打算回家睡觉,有时候就会来她的早餐摊吃夜宵。

出手大方的赖少爷,常常还会多给她一点钱。

不过现在的赖博城瞧着还很小,他身高只有一米五,还没有变声,就是个还没发育的小屁孩。

接下来的时间里,姜丽云每天下午都会来镇上。

她会去工人俱乐部的阅览室看报纸,会抱着收录机学英语,也会琢磨自己将来要开的店的菜单。

时间眨眼就到了四月初。

此时,上海的部分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一些东西开始静悄悄地涨价,不过这还没有影响到九曲镇,抢购潮也没有到来。

不过这会儿的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了,姜丽云换上了春装,煎饺店的其他人也一样。

冯秋凤还花钱,给自己做了一身新衣服。

过年那会儿,她因为两个孩子已经很久没有新衣服穿,就特地给两个孩子做了新衣服。

可实际上,她没有新衣服穿的时间更长。

现在穿

上新衣服,她整个人气色看着特别好。

天天在煎饺店待着捂了三个月,她皮肤白了很多,人也胖了很多,眉宇间早就没有了愁苦和麻木,整个人爽朗多了。

这天是周六,中午的时候,冯秋凤没有吃她那份荤菜,将之和昨晚上的荤菜一起,给来看她的儿女分着吃了。

到了晚上,她又把自己那份荤菜留下,准备明天分给儿女吃。

姜丽云是瞧见了的,但并没有阻止。

伙食都给到人家手里了,人家想怎么处理,是人家的事情。

而且姜洪海家没什么钱,两个孩子平常吃得比冯秋凤差多了,周末吃点好的补补身体也挺好。

今天晚上他们吃的是梅干菜扣肉。

赵海喜欢吃这个,姜丽云就时不时让冯秋凤做。

这做起来挺简单的,选好梅干菜放好调味料,多煮煮就可以了。

赵海其实挺宅的,不喜欢出去玩,他今天一大早就来了丽云煎饺店,竟是在这里待了一整天。

不过这一天,他倒也不是一直在教冯易,大部分时间他是找个位置,看姜丽云从租书店租来的武侠。

赵海以前没有看过武侠,现在突然看到,那是看得如痴如醉,停不下来。

冯易也喜欢看武侠,不过他白天不看,一般是晚上睡前看一会儿,看得比赵海慢多了。

这会儿吃晚饭的时候,赵海还拿着那本武侠舍不得放手。

姜丽云无语地看了赵海一眼。

赵海莫名心虚,放下了自己手上的书。

这煎饺店的老板娘明明很年轻,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人面前,会下意识地不敢乱来。

他真的很佩服冯易,竟然和这样的对象相处得很好!

想到冯易,赵海道:“冯易你真的很聪明,就你现在的进度,再学上几个月,去参加中考说不定能考个高中!”

冯易不仅聪明,他还刻苦。

这段时间冯易一心扑在学习上,看店的工作,都是交给别人去做的。

主动学习和被逼着学习,出来的效果真的截然不同,冯易的学习速度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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