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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女书记 第59节

胡队也吓得要命,赶紧出来大喊,“姜主任是国家干部,你这是疯了吗?!”

旁边群众忽然都往后退了几步:没人想跟“疯子”有什么关联。

钱村长看着姜明光和胡队的眼色,这才说:“快快,带回家带回家,别在这碍事!”

马氏兄弟到底还是拗不过钱氏大家族,被几个钱氏壮汉撮弄走了。

作者有话说:

80、90年代很多女大学生被骗被拐卖的报道,想想看她们的遭遇,真的人间凄惨。

第63章

姜明光这才松了口气。

胡队和詹恒春这也才将手从枪套上拿开,手心一把冷汗。

回了院子一看,钱村长还算做个人,把马老五的嘴给堵上了,没让他胡言乱语。

县局没空车,最后是县政府派了一辆车来,带走了金玉桂、马老五、马冬梅。

“小光,今天你好厉害啊!”上车的时候,姜明光赶紧抓紧时间夸了夸丈夫。

宗齐光心里也是老得意了,嘴里还很谦虚,“那当然了!你是我媳妇儿,我怎么可能让别人打到你嘛!”

胡队则说:“宗主任,你这手功夫太漂亮了!专门学过的吧?”

宗齐光假装谦虚,“哪里哪里,小时候太皮,学了两年,强身健体罢了。”

詹恒春一脸羡慕,“宗主任太谦虚了,能学成这样,不下几年真功夫是不行的。”

几个人都吹了一波彩虹屁,乐得宗齐光心里美滋滋的。

金玉桂坚决不跟马老五同车,这“一家三口”分坐两辆车。

姜明光注意到金玉桂不跟马冬梅说话,倒是马冬梅这个8岁的女孩带上了毛巾、茶杯,怯怯的问妈妈要不要喝水。

“你想不想上学?”姜明光摸了摸马冬梅的头发:营养不良的孩子,头发发黄干枯,摸着毛毛躁躁的。胳膊腿儿都细伶伶的,瘦得不像是个8岁的孩子。

马冬梅点点头,脸上神情怯生生的,小声说:“妈妈不喜欢我,爸爸也不喜欢我。村长说我该上学了,爸爸说家里没钱,我去上学了,就没人给妈妈做饭了。”

“你会做饭吗?”

马冬梅点点头。

真可怜。这么大的孩子勉强够得着灶台而已,居然已经学会做饭了。

“你该去上学。”

“姨姨,我能去上学吗?”

“能的,下学期你就能上学了。”

“那……”马冬梅小心的问:“妈妈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对吧?”

“你知道你家里是什么情况吗?”

马冬梅点点头,开始掉眼泪,“别人家、别人家的爸爸不打妈妈,别人家的妈妈也不住在柴房里。他们都骂我是‘野种’,姨姨,野种是坏的词,他们都在笑,那也是坏的笑。”

怪惹人心疼的。

孩子们都是小机灵鬼和小讨厌鬼,他们偷听大人的话,知道很多秘密;他们没有什么同情心,会嘲笑一个有着残废父亲疯子母亲的孩子,可以说很“正常”。

金玉桂痛恨马老五和马氏兄弟,看起来也从来没有抚养过马冬梅,对这个孩子没什么“母亲”的感情,不喜欢孩子。很可能她不会要这个孩子。

没错,孩子是无辜的,但这个孩子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她的惨痛过去,她怎么能受得了?

到了桃花镇,詹恒春带马冬梅去录笔录了。

史大姐则送金玉桂去县医院处理伤口,姜明光交待要让女民警一起去,给金玉桂身上的伤痕拍照取证。

姜明光录完了自己的笔录之后,回了妇联办公室写报告。

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说是成百上千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典型一例。其实“拐卖”这个词不是很准确,“拐”是“拐骗”的意思,是说这些女人都是被骗走的,离开了自己的舒适区;但这个“拐骗”只是初步阶段,一旦受害者明白过来被拐骗之后,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行为实际就变成了“绑架”,最后以“贩卖”为犯罪行为的第一阶段结束。

“拐骗”甚至都不是一个罪名,要跟贩卖或“贩卖意图”结合在一起,组成“拐卖”,才是一个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话,应该考量的是“绑架”和“贩卖”这两个罪名,达成“数罪并罚”。

陈书记听了“金玉桂案件”的小结报告后颇是头疼,“明光啊,你这个报告不能这么写。想要修改刑法很复杂,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的,不是你写个报告就能改的。以什么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审员的事情,你这么写报告,是要把法院的同志都得罪一圈喽。”

姜明光心里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

“写工作报告也讲技巧的,你回去看看你的前任写的报告。要说清楚事情,还不能得罪人,至少在你还不能得罪人的时候,不要得罪别的部门的同志。你跟其他部门搞好关系,才好办事,不然他们光是磨洋工就把你烦死了。”

姜明光笑着说:“这可是陈叔叔的肺腑之言啊,我一定会记住的。”

“农村基层的工作不好做啊,你看,这都什么年代了!农村居然还有买卖人口的事情!这还是我们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吗?这不是明摆着打我们当地政府和领导同志的脸吗?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跟西方那些无视人民群众的政府不一样,男人、女人、孩子,都是人民。马老五那样的人啊,简直——”

陈书记摇头,“这事要快办、严办,要抓个典型,震吓一下下面那些无视法律的——人,正好趁着现在还在严打,严惩一批,其他人吓破了胆,就不敢犯法了。这才是严打的目的。我回头找县局的局长过来谈谈,你处理一下这个金玉桂的事情,找找她家人。是不是还有个孩子?”

“对,有个女儿,但不知道是三兄弟里面谁的。公安局技术科的技术有限,三兄弟都是a型血,孩子也是a型血,金玉桂是o型。”这时候还没有dna检验技术,只能留待以后再说了。

“你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具体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

姜明光点头,“好的。”

胡队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回了县公安局后,连夜提审马老五。

马老五也就是个窝里横,实际没本事,又怂得很,进了公安局,不用打不用骂,只是用大瓦数灯照了两个小时,就屁滚尿流的“我招我招全都招”了。

金玉桂那儿得到的信息是当年骗走她的同乡的名字,和同乡人贩子同伙的绰号“瘸腿虎”。

马老五交待了是从一个名叫“锭子”的远方亲戚手里买的金玉桂,又找人伪造了“金兰香”的户籍,在特殊时期管理混乱的时候上了户口。

于是又找出当年伪造户籍的人。玉龙县这边入籍是只需要你手续齐全就能上户口,你找个萝卜刻个公章,只要公章字体、印泥看不出来有问题,很容易蒙混过关,所以问题当然是胆敢私刻公章的环节了。

从锭子入手,牵出了一个运营至少十年的人贩子犯罪团伙,联合豫省公安厅,花了小半年时间,大大小小抓了二十几个人,到了10月底公审,因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受害者多达上百人,为首的同乡、瘸腿虎、锭子判了死刑,其他同案犯从无期到有期,最少的也判了三年。

至于马老五,金玉桂坚决不谅解,并坚决认定马老五和两个马氏兄弟强|奸了她,公审后,马老五按照强|奸罪、轮|奸罪、买卖妇女罪数罪并罚且从重处罚,判了十五年;马氏兄弟以强|奸罪、轮|奸罪各自都判了十年。

豫省公安找到了金玉桂的父母,父母和弟弟过来接走了金玉桂,一家人团聚的时候,全都哭成泪人。

县电视台、市电视台、地方报纸都拍了记者拍摄、采访,玉龙县小地方,这件案子就算是轰动全县的大案件了。

至于马冬梅这个可怜的孩子,马老五宣称不是他的孩子,马氏兄弟也不认,金玉桂明确表示这孩子是马家的种,她是不会带走孩子的。

金玉桂的弟弟来看了一次孩子,留了一百元钱。

“姜主任,俺姐苦啊,受了这么大罪,这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苦啊!”金弟弟抹着眼泪,“俺老娘在家天天哭,俺姥爷姥姥去找了那家人,问他们俺姐去哪里了,倒被那家人打了一顿,俺姥爷摔了一跤,摔断了腿,养了半年没养好,就那么去了;俺姥姥哭得眼睛都瞎了,到他俩老人死了都没再见到俺姐。姜主任,俺姐被打得全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俺老娘那个心疼啊!”

金弟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你们妇联那个史大姐说孩子没错,但俺姐又错在哪里了?这孩子就是一把刀啊,俺姐天天看着她,那就是天天都要想起来在那个混账王八羔子家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俺姐不想见到这孩子,俺们全家都不想见到这孩子。姜主任,俺姐还年轻,她还没到三十岁,她还能再找个疼她的男人嫁了,她可不能带着这孩子。”

姜明光只能叹气。

说起来马家不要马冬梅,马冬梅是该跟着母亲,但做母亲的不想要孩子,妇联也不能硬塞给母亲。怎么办呢?调解吗?劝金玉桂带走孩子?

就像金弟弟说的,这孩子的存在就是一把刀,天天戳金玉桂的心,金玉桂之前那么惨都坚持活下来了,现在要是把孩子硬塞给她,那就是在逼她去死。

马冬梅还小,送福利院或是找人收养,恐怕都要比跟生母待在一起好得多。猫猫斗的孩子们估计已经都知道她是买来的媳妇生下来的,她在猫猫斗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会被欺负死。

唉!难啊!

史大姐主张孩子理所当然应该跟着生母,姜明光不同意。

“咱们解救了金玉桂,本身是一件好事,大好事,但要是因为孩子,金玉桂回了家,天天被人戳脊背她是被卖了、被人强|奸了,还生了个娃,肯定会被人骂‘贱货’,马冬梅也会被人骂‘野种’。你想想,要是金玉桂前几年都活下来了没想着死,咱们救她出来,她反而回家自杀了,咱们这就是‘好心办坏事’了。”

史大姐皱眉:“确实。”

“到时候不但是金家要恨我们,就连他们村、他们县的妇联,也要恨我们办的不是人事。”

史大姐苦笑,摇摇头,“是啊,肯定得骂我们。”

“金家马家都不要她,唉,孩子多可怜!”姜明光唏嘘。

史大姐忙说:“孩子挺乖的,在家做饭洗衣服拖地,抢着干活。”这几天马冬梅暂住在史大姐家。

“那还是麻烦史大姐打听打听哪家想收|养|孩|子的,最好是别的县或是市里,别让她留在玉龙县。或者留在县里也行,给她先改个名字。”

史大姐很会说话,“干脆现在就改名字吧。既然是姜主任救了她的,就改名叫姜小梅,也挺好听的。”

姜明光一笑,“随便吧。等金家走了,安排她去福利院住,也不能常在你家住着。”

作者有话说:

这防不胜防的屏蔽词,怎么就成屏蔽词了呢?

罗翔老师说,买个女性最高只判三年。很多买家甚至都不会被逮捕。唉!

第64章

她心里想着孩子是无辜,可落到如今这个地步,怪谁呢?还是怪马老五这个罪魁祸首吧!说来说去还是这种“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作祟,似乎没有孩子就成了“罪人”。但当然,马老五是因为没有孩子才这样吗?不是,穷得叮当响的人也有欲望啊。性的欲望是人的本性,是天性,但满足天性不应该以伤害他人为手段,所以为什么人类社会会规定社会规则、乃至发展成为法律。

人的本性是“恶”的,或者说是自私的,人的一生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穿好看的衣服、吃好吃的美食、睡好看的人,都是“私欲”;而人要脱离了“私欲”的低级趣味,为了更崇高的利益奋斗,这才是“升华”。

而这种“升华”,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是很难理解的。

就是当年的革命老区的群众,如果党的宣传人员不去宣讲政策和奋斗目标,普普通通的劳动群众也不能理解,革命部队的男男女女为什么甘愿为了一份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的“愿景”,而抛头颅洒热血呢?

要说猫猫斗的人不知道金玉桂的事情,那是小看了农村群众对八卦的热情,但似乎这种事情在偏僻农村都算不上“犯罪行为”,可能还没有张三李四家丢了几只鸡更能令人气愤。

姜明光心情沉重。

关于这一点,这几天她也跟县公安局、下面乡镇妇联主任分别开会谈了谈,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民警都说,拐卖妇女这种事情就是从解放后也一直都有,金玉桂的事情还不算棘手,马老五当初给她上了户口,也是为了将来孩子能上户口着想的,要是那种根本就不给买来的女人上户口的、极为偏僻的山村,你根本没法知道情况,要怎么解救呢?一个县少说有几十个行政村,警力不足,不可能什么情况都知道。

乡镇妇联办公室的人手也很有限,挨家挨户调查根本做不到,要下去了解情况肯定要通过村委会,你说村委会会不会包庇买女人的家庭?肯定会。法律对这种“知情不报”的情况根本没有处罚条款,顶多只能联合公安局对村委会口头警告一下。

所以绝大部分解救被拐卖女性的案件,要么是查到了人贩子团伙,知道卖到哪里去了,顺藤摸瓜解救;要么是受害者家属得到相当靠谱的线索,报案后公安局顺着线索追查解救。

拐卖妇女儿童屡禁不绝,原因还是因为金钱利益,有需求,才有供应。想要杜绝这种犯罪行为实际不可能,倒是这几年正在严打,趁着严打应该能打击一波违法犯罪分子,这样社会治安会好一点。

“太难了。”姜明光说到这事,不由叹气,“就是有时候她们下去村里做工作,也隐约能听到哪家的媳妇是买的,但你找不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因为太害怕根本不敢说出来,她们也没办法,毕竟你不能拉着人家说‘你是被拐卖的,我来救你了’,会被人当神经病。”

“一个是太穷,太穷的地方一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另一个还是传统观念的问题,觉得是个人就该有老婆有孩子,女的一定要结婚生孩子,不然连‘女人’都不能算了。”宗齐光也深有感触的说:“其实这种观念就是有问题的,你的自身价值又不是用你生了多少个孩子来衡量的。”

一说到“孩子”,姜明光还是有点不自在,他俩已经达成一致,但两家家长都还不知道呢。

“我听说知识水平越高的人群,对这些犯罪行为就越深恶痛绝。”宗齐光说。

“对,因为法律是保护绝大部分人的利益的,但不保护犯罪分子的利益,所以接受过完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守法公民都能明白犯罪行为是可耻的。你不犯罪,法律保护你,而犯罪的人就算现在没有触犯到你的权利,可很有可能将来也会触犯你的权利,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这样才是一个现代社会能够正常运转的前提。简单的说,就该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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