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九月下旬的时节,暑气逐渐开始消退,空气中吹拂的微风甚至开始夹杂着一丝清凉之意。
道旁的树木上,原本浓绿的树叶也开始挂上了一丝丝的明黄,被风吹过,偶尔还会掉落那么一两片下来。
然而在如此凉爽的秋色天气里,费里曼却依然出了一身大汗,将他身上穿的短衫都全部浸湿透了,黏黏糊糊地趴在身上很是不舒服。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任谁拖着两百多斤的麦子从爱尔兰来到邦塔城,连续赶上接近三十公里的路,只怕都得出一身大汗。
其实他原本并不需要让自己这么辛苦的,因为从秋收那天起,邦塔城内专门做粮食生意的麦蒂商会就已经派出了人来到村里收购,村里绝大多数农户收割来的小麦几乎全部都卖给了他们。
之前几年费里曼也是这样处理,可是今年他却选择了自己将收割好的小麦运到邦塔城来卖。
原因很简单,今年他突然打听到,在爱尔兰村直接卖给收购商的话,每一斤价格要比在邦塔城来卖低上三枚铜币。
如果把两百多斤麦子都算上,这一下可就要少了差不多七、八枚银币。
或许对于邦塔城内的那些贵族们来说,七、八枚银币根本是掉在地上他们都懒得多看一眼的存在,就算爱尔兰村的村民们大多也不会太过在意,所以他们几乎都选择了将小麦就在村里直接卖给了麦蒂商会。
然而对费尔曼这样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嗷嗷待哺的贫穷人家来说,七、八枚银币却是不能忽视的一笔钱。
其他的村民们觉得太过辛苦,费尔曼却坚持着自己把这些小麦拖到了邦塔城,就为了能够多卖出七、八枚银币。
一阵凉风忽然吹来,让费尔曼瞬间觉得凉爽了许多。
他暂时搁下车把,拿起毛巾擦了把汗,准备歇息一下。
反正邦塔城的城墙已经遥遥在望,这时候距离中午还有一段时间,倒是不需要太过着急。
抬头抹掉脸上的汗后,费尔曼的目光无意识的落向远处的邦塔城,却忽然轻咦一声。
在邦塔城的四面城墙外,一直都立着一块高大的巨型标牌,不仅邦塔城内的居民们早就熟悉,更是连费尔曼这样的城外村落中的普通农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每次因为有事来到邦塔城的时候,费尔曼都会忍不住多看那块标牌两眼。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多看看上面那位美丽而高贵的女孩儿。
可是这一次费尔曼习惯性地再看向那块标牌时,却发现牌子上的图案变了。
之前那块牌子上,除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儿之外,还有新飞牌魔力风扇的图案。
当时第一次看到标牌上的这幅画时,费尔曼便已经被深深吸引了。
除了记住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儿外,他还记住了这个新飞牌魔力风扇,并且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只要以后家里稍微宽裕一些,一定要买一个新飞牌魔力风扇带回去,也让家里那三个孩子在炎热的夏日里能够享受到这一缕凉风。
然而现在这块巨大的标牌上面的巨幅画面上,那个费尔曼熟悉的美丽女孩子依然在,但除了她之外,却还多了另外两名同样年轻的女孩儿。
虽然这两名女孩儿并不如那个女孩子漂亮,但却同样称得上漂亮,并且一个活泼明媚,一个文静秀丽,又给人不同的感觉。
画面上三个女孩子正围在一张桌子旁边,从桌上的几盘菜肴来看,应该正在准备吃饭。
可是在桌子正中,却摆着一个古怪的圆筒状的铁制器皿,其中那个神态活泼、脸型圆圆的女孩子正一手持勺,从这个古怪铁器中挖出了一勺还在冒着香气的米饭。
“这是个什么东西?”费里曼纳闷地看着这幅图画,想了想,猜到了些什么。“之前那幅图是新飞商会给新飞牌魔力风扇做的广告,那么这幅图应该也是广告喽?可是这个怪东西是什么?为什么里面还会有煮好的米饭?”
标牌上除了图画之外还有两行字,可惜费里曼并不认得字,最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拉着正好路过的一名看起来应该有些学问的中年男子询问起来。
“那上面写着什么?”中年男子顺着费里曼指着的方向瞥了一眼,笑了起来。“哦,那个啊。告诉你吧,那是新飞商会前两天才换上的新广告牌,是给他们商会的新产品魔力饭煲做的。”
“魔力饭煲?就是那上面那个圆滚滚的东西吗?做什么用的?”费里曼更加好奇了。
“这都看不明白吗?你看,那里面不是有米饭嘛,所以说这个魔力饭煲,就是可以让人用它来煮饭的。”中年男子指着标牌,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起来。“那上面的两排字,第一排是‘新飞牌魔力饭煲,让您享受最纯净的米饭’。下面那一排则是‘健康生活,远离柴烟’。明白意思了吗?”
费里曼老实摇头:“不明白。”
中年男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有什么不明白的?用这个魔力饭煲的话,不需要再用木柴去点火,就可以直接将米饭煮熟,不仅比用柴火要快,更是连烟都没有。怎么样?方便吧?”
“不用柴火?那怎么可能煮的熟?”费里曼愕然道。
中年男子哈哈一笑:“看来你还是不懂啊。不过算了,没东西在这里给你演示,我说了你也不会懂。你要是真的好奇的话,自己去买一个回去试试就知道了。我告诉你,我可是第一时间买了一台回去,现在每天我老婆做饭省事多了。”
眼瞅着中年男子大笑着离开,费里曼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这个魔力饭煲虽然是个好东西,但是他却买不起,再好也没用。
在路旁说了这一会儿话,费里曼感觉到自己恢复了一些力气,便冲洗拉起板车,继续拖着满车的小麦向邦塔城内进发。
半个小时后,费里曼来到了麦蒂商会,轻松地顺着人流便找到了收购小麦的地方,然后卖掉,最终入手两枚金币另三十七枚银币以及七十六枚铜币。
揣着这得来不易的收入,费里曼瞅了瞅麦蒂商会旁边的酒楼,艰难地咽了口口水,从怀中揣了半天的布包里拿出妻子早上准备好的烧饼,便准备就着麦蒂商会免费提供的凉开水解决自己的午餐。
刚喝了一口水,准备对烧饼下口时,忽然听到路旁两个匆匆而过的人口中的对话。
“喂,新飞商会的那个大胃王比赛你去参加了没?”
“参加了啊,可惜我只是吃了三碗就坚持不住了。唉——”
“才三碗?你也太差了吧?我可是吃了足足五碗!”
“切,五碗又能怎么样,我去的那次,夺得优胜的那个家伙可是足足吃了九碗!三个魔力饭煲里的米饭都被他一个人给吃光了!”
“这么厉害?这家伙该不会是头猪吧?”
“那我哪儿知道……”
……
费里曼耳朵动了动,大胃王比赛?这又是什么东西?
好奇的费里曼拉过商会里的一个伙计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什么大胃王比赛,是新飞商会从今天早上就在举办的一场比谁吃得多的比赛。
这个比赛并不限制人参加,无论是谁,只要想去参加都可以。
而在比赛之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可以随意进食新飞商会提供的米饭,吃得最多的就能获得优胜。
持续一整天的比赛最终会决出一名优胜者,这名优胜者不仅能够获得一台魔力饭煲作为奖励,还会获得新飞商会提供的特别会员卡,以后无论在新飞商会购买任何商品,都将获得一定的优惠。
费里曼对于这个最终奖励并不太在意,他在意的是可以免费吃米饭这一点上。
低头看看手中这个干瘪瘪的烧饼,费里曼想了想,果断将烧饼重新包好塞进怀里,然后向伙计打听了一下新飞商会举办比赛的方向,大步而去。